院办发[2015]2号
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校园内横幅管理的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医学院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横幅管理,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,建设文明校园,现将《关于加强校园内横幅管理的规定(试行)》予以印发。
同济医学院综合办公室
2015年10月22日
关于加强校园内横幅管理的规定(试行)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横幅管理,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,建设文明校园。经与宣传部、医学保卫处、医学学工处、校团委及华同总公司等部门共同协商,决定试行新的横幅管理规定。规定如下:
一、横幅审批的原则
1.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校园内悬挂横幅。若举行重大活动确需悬挂横幅的,必须报医学院综合办公室批准。
2.不准悬挂涉及商业行业的横幅。
3.不准悬挂喷绘。
4.除特殊情况以外,各院系、社团主办的学生活动不再悬挂横幅。
5. 悬挂彩旗必须报医学院综合办公室批准。
二、关于横幅的内容
1.以学校、医学院名义主办的大型活动、学校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接待活动,各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国内会议可申请悬挂横幅。
2.各单位申请的同一内容的横幅不得超过2条。
3.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应严格审查横幅的文字是否准确、简炼。
三、关于横幅悬挂的地段
1.校园主干道和主要教学区属于悬挂横幅的严格控制地段。主干道包括:一号门—图书馆、一号门—同沁园餐厅、一号楼—同沁园餐厅、一号楼——附小。每条主干道上横幅量一般不超过3条。
2.华同总公司校园管理中心应固定每条主干道上的横幅悬挂点。
四、关于横幅悬挂的时间
1.横幅悬挂时间为一周。
2.宣传学校主旋律的横幅或特殊情况的横幅,根据具体情况酌定。
五、关于横幅的制作与悬挂
1.所有横幅应为红底白字。
2.华同总公司校园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制作、悬挂横幅,并按时回收。未经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审批的横幅,由校园管理中心负责即时清除。
六、关于申请悬挂横幅的程序
1.机关部处、各院系、产业集团、华同总公司等,横幅申请程序为“撰写悬挂横幅的申请—申请落款处加盖本单位公章­—交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审批—送校园管理中心制作、悬挂”。
2.由医学学工部(团委、研工部)主办、各院系承办的学生活动,横幅申请程序为“撰写悬挂横幅的申请—交医学学工部(团委、研工部)初审并加盖医学学工部(校团委、研工部)公章—交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审批—送校园管理中心制作、悬挂”。
3.由各院系主办的学生活动,横幅申请程序为“撰写悬挂横幅的申请—交院系负责人初审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—交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审批—送校园管理中心制作、悬挂”。
4.横幅申请内容包括:申请悬挂横幅的原因、横幅内容、拟悬挂的地点和悬挂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