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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发[2014]5号 关于印发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“同济医学论坛”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2014-05-29 10:59:08点击数:

院发[2014]5号

全院各单位:

经医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现将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“同济医学论坛”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4419

附件:

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

“同济医学论坛”管理暂行办法

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,促进医学院与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,决定在医学院开办“同济医学论坛” (以下简称论坛)。为规范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论坛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,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和医学院的发展定位。论坛坚持面向医学院广大师生,应紧密结合医学院师生的实际需要,反映医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新成果、新进展,坚持实用性和前沿性相结合,坚持一流学者和一流成果相结合的原则。

二、主讲人基本条件
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受邀论坛讲座:

1.诺贝尔奖获得者;

2.国际一流大学、研究机构的院士或知名教授等;

3.国际一流期刊的主编或副主编等;

4.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

5.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;

6.国际国内医学教育家或具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等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1.成立“同济医学论坛”组织委员会,由医学院相关领导及学科带头人等组成,负责制定论坛年度计划、选定讲座方向及内容、确定受邀专家等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医学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,负责论坛年度计划的落实、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、活动的宣传以及有关专家服务工作等。

2.论坛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期,每期一人或多人,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场次。

3.主讲人邀请可由医学院邀请、院系邀请或校内专家推荐邀请等。

4.论坛活动经费来自医学院和捐赠赞助经费,主要用于支付专家酬劳、往返差旅、市内交通、食宿及宣传资料费用等。

四、具体流程

1.年初制定年度论坛活动计划。征集各院系拟邀请人选,各院系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“同济医学论坛”申请表》,报论坛组委会审批。对特别优秀的人选,也随时受理申请。

2.组委会审批同意后,正式公布论坛讲座计划。

3.办公室负责至少提前一个月发送正式邀请函,预定或协助院系预定往返机(车)票。

4.办公室提前一周制作宣传海报,网上发布公告,组织或协助院系组织参加论坛人员。

5.办公室做好或协助院系做好受邀专家服务接待工作及会场会务工作。

6.医学院为每期受邀专家颁发纪念牌。

7.每期论坛结束后一周内做好宣传,征得受邀专家同意,将讲座课件内部网上发布共享。

五、有关说明

1.论坛经费严格按学校规定使用,担负受邀人在正式邀请期间的费用,实报实销。

2.国外或境外人员邀请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。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医学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解释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
友情链接: 卫生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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